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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观]偷辣条的少年

2018-09-27 15:17:00来源:央广网

  “再不听话,警察叔叔要来抓你”,这句错误而经典的威胁,成为贵州一名16岁孩子的妈妈的台词。

  日前,贵阳市公安局花果园派出所接到一家超市的报警电话,对方称在超市内抓到一名16岁的小偷。据超市提供的监控视频,事发时,男孩蹲在地上打开书包,拿起旁边的一袋辣条装进书包,随后背上书包准备离开。拦下男孩后,超市负责人联系其家长,要求两小时内过来处理、否则报警,孩子母亲表示“你就报警带到派出所去,我去派出所接”。

  这包辣条,售价4元。

  这个现行,抓得并不偶然。超市负责人说,平日多次看到孩子出现在店内,并不消费,因此当天格外留心。16岁的男孩有一百种顽劣的方式,为4元钱折损自己珍贵的品格和名誉,最激烈的这一种,孩子妈妈知情吗?相比拍马赶到、赔偿道歉的人之常情,“你们报警吧”的表态意味深长。舐犊之情,哪个当妈的没有?孩子的管教,大概让她头疼已久,才有这仿佛赌气仿佛放弃的回答。

  为4元钱报警,电话两头的成年人都知道,如此处理,夸张了。超市负责人无非是愤而激将——你若不来处理,就不怕更多人知道你孩子的偷摸之举?激愤遇见疲累,孩子妈妈心力交瘁道,不怕。何为警力的浪费?不在案值大小,而在出警的急迫性和非民警不能为的必要场景。为一包辣条赶到的民警,扮演的角色并非民警,他们无法对被投诉的孩子采取强制措施;他们能做的无非是“批评教育”,他们是父母和老师的替身。

  16岁是个尴尬的年龄,它不是18岁,从法律上,男孩还不足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它离18岁又足够近,盗窃辣条的孩子,但凡心智正常,早已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有足够认知。成年人违法违规,国家机器如何惩罚、威慑?也许是限制人身自由,也许是真金白银的罚单。关于正直、诚实的老生常谈,出自身着制服的陌生人之口,效果定会不同吗?被抓获的孩子面对警察,想必是惶恐的,但惶恐后,这个接近成年人的大孩子很快意识到,真正的后果是没有后果。这样的出警,真的于教育他有益吗?

  骑虎难下的超市应声报警,未必是他们不肯放过初犯的少年,但经年累月常有的库存数目对不上、无法核实的失窃,让他们急于以这次难得成功的蹲守儆效尤。当我们反对事事报警了之,我们并非呼唤虚妄的“大爱无疆”,而是鼓励更有力的维权手段,比如起诉盗窃商品孩子的家长,要求其承担超市为防失窃而额外产生的监控设备费用和人力成本。家长坦然的放手不管,不就是“你们能把我们怎么样”的反问吗?(记者沈静文)

编辑: 张潇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