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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赴海外生子被遣返 月子中心被判退款

2018-08-20 18:0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8月20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大家可能还记得2013年上映的电影《北京遇上西雅图》,讲述的是女主角赴美产子,与月子中心司机的生死之交和爱情故事,也演绎了海外生子会遇到的种种风险,包括通关、被遣返、生产风险等……

  现实生活中,这些剧情在不同的赴海外生子的孕妈妈身上都有可能发生。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审结的卢女士赴海外生子被遣返、起诉月子中心咨询公司的纠纷,再次引发媒体广泛关注。卢女士被遣返,月子中心到底要承担什么责任?海外生子存在哪些风险?

  很多办理海外生子的中介公司,面对咨询,回答都是既温馨又轻松。客服表示:“首先,咱们是签订合同,预留月子中心的房子和月嫂,弄好以后,怀孕六个月左右,到塞班那边待产,走之前会有一个通关培训,过去以后提供三个月共90天的月子中心的服务,其中包含两个月待产和一个月的月子。过关现在有一些难度,这个没什么问题,后期都会进行相应的培训。”

  可是卢女士的海外生子过程屡屡碰壁。双方向法院的陈述和提交的主要证据显示,2016年卢女士与被告海外月子中心咨询公司签订了两份合同。

  北京海淀法院东升法庭审判员刘雪琳介绍:“一份是美国母婴护理中心的订房合约书,这份合同当中约定了卢女士是前往美国产子之后预定被告公司的月子中心,由被告公司给卢女士提供专人陪护,同时还为卢女士提供签证办理服务,被告公司签订这份合同后为卢女士预约了两次签证办理的面签,但是卢女士的签证申请都被拒签了。”

  这份前往美国产子的服务合同没能履行下去,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塞班生子的服务委托书,卢女士交纳29000多元预付款。按照这份合同,卢女士决定办理塞班的落地签。10月底,卢女士在其父陪同下飞往塞班岛。刘雪琳介绍,在抵达塞班岛之后,卢女士的父亲成功入境,但是卢女士被拒绝入境并且被遣返回国。这份合同双方也没能履行下去。本案就是卢女士和咨询公司针对第二份合同产生的费用退还以及赔偿问题产生的争议。

  卢女士认为,被告公司承诺她可顺利入境塞班、教唆她办理虚假在职证明及孕周证明、隐瞒办理医疗签证需先行预约医生的事实构成欺诈。还认为月子中心在她已经怀孕36周情况下安排她搭乘飞机,存在人身危险性,服务存在缺陷。要求被告公司双倍赔偿已经收取的预付款、她和父亲前往塞班岛产生的机票等交通费用、住宿费、保险费、签证费、境外律师费、境外住宿费等。

  对于卢女士的起诉策略,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邱宝昌律师分析:“普通的消费,如果经营者对消费者有欺诈行为的,可以依据消法55条要求退一赔三,这种惩罚性的倍数赔偿,但是‘海外生子’,是不是一种普通的消费,适用不适用消法?有的可能是经营者的欺诈行为,有的可能提供信息有误,所以一般都适用合同法,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双方提交的前往塞班生子的委托书中明确约定了,如果卢女士遭到遣返,被告公司需要退还的是卢女士的预付款以及卢女士的机票款。卢女士主张被告公司曾经明确承诺她可以顺利入境,就需要举证。卢女士自己向法院提交的与被告公司的微信聊天记录当中,曾经有显示这样的内容,卢女士在微信当中向被告公司的工作人员询问:“如果没有入关成功怎么办?”被告公司的答复是“如果没有入关,全退”。所以这样的微信沟通结果其实也说明了卢女士在签订合同之前,对可能遭到遣返的风险,应当是明知的。

  法院认为月子中心不存在欺诈行为,判决月子中心向卢女士退还首付款和机票款共计3.3万余元。法官提醒:前往海外生子,可能面临比较多的法律风险和安全风险,拒签、遣返等,都有一些隐患,再加上产妇的权利一旦受到侵害,可能该侵害行为是发生在海外的,权利救济也比较难实现,所以也建议消费者慎重选择、理性消费。

  邱宝昌律师进一步提示:有的黑心企业,去了以后要价高,如果不给,采取非法要挟、举报等;还有母子健康的风险,到境外一些情况不熟,包括饮食、居住环境,可能不太习惯,引起身体不适甚至生病,对健康也有风险;遇到纠纷、不公正待遇,有可能投诉无门。

编辑: 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