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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将于近日公布

2018-08-17 07: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8月17日消息(记者王颜欣)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将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2018-8-17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公安部副部长侍俊介绍,满足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侍俊:9月1日前,各市、县公安机关会向社会具体公布这些受理点。需要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就近到受理点去进行申请,校验本人出入境的证件,提交本人居住地的住址、就业、就读等相关方面的证明资料。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就能领到证件。

  这次制定出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是在已实行一系列惠及港澳台居民政策基础上,推出的又一项为港澳台居民谋福利的便民惠民措施。《办法》就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上学、就医等方面,规定了在内地(大陆)享受3项权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9项便利的政策措施。

  侍俊介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采用了与居民身份证相同的技术标准制作。

  侍俊:目前,银行、电信、铁路、民航、旅店等领域已经普遍配备了居民身份证的阅读机具,港澳台居民办理居住证后,可以通过现有的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进行快速核验,方便使用。

编辑: 巩盼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