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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意见 将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

2018-05-29 07: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29日消息(记者何源)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此次国有企业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方面?改革的亮点在哪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就此接受采访。2018-5-29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意见》明确,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落实企业工资分配自主权。全面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预算方案由企业自主编制,改变了过去国企工资分配方案由政府核定的做法。

  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过去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单一指标挂钩,这次改革意见明确提出,确定国有企业工资总额要综合考虑国家关于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的要求,以及企业的发展战略、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还有就是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和职工工资水平等一揽子因素。

  《意见》强调了工资应与效益联动。企业效益增长的,当年工资总额涨幅可在不超过效益涨幅范围内确定;反之,若经济效益下降,除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外,当年工资总额原则上要相应下降。

  邱小平:特别强调企业没有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资总额不得增加,或者需要下降。换句话说工资增不增还是由效益说了算。

  邱小平表示,下一步将加强政府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建立国企工资分配信息公开制度。

  邱小平: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为国企决定工资总额和水平开展市场对标,提供信息。

编辑: 王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