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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拟规定:窃取个人信息即使不构成犯罪也罚

2018-04-07 07: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7日消息(记者张闻)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近日,由公安部起草的《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向社会征求意见。规定提出,公安机关在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网络安全法予以处罚。2018-4-7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副主任朱巍:公安部门出的这个新规就是对从刑事法律到民事法律中间空白部分做一个弥补,操作性是极强的。

编辑: 王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