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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依法取缔擅自以社会智库名义开展的活动

2017-05-05 19:2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5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民政部今天透露,对未经社会组织登记、擅自以社会智库名义开展活动的,由民政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民政部等9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社会智库由境内社会力量举办,以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服务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宗旨,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具有法人资格,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巡视员李波表示,社会智库实行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意见》要求依法查处社会智库违反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未经社会组织登记、擅自以社会智库名义开展活动的,由民政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社会智库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上,《意见》要求要依法对待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社会智库可以依法获取政府发布的决策需求信息,依法参与政府部门以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直接委托、课题合作等形式开展的政策研究、决策评估、政策解读等活动。李波表示,“要建立社会智库向党政机关提供咨询报告、政策方案、规划设计、调研数据、意见建议的制度化渠道。探索建立决策部门对社会智库咨询意见的回应和反馈机制,促进政府决策与社会智库建议之间良性互动。”

编辑: 倪艳楠
关键词: 民政部;社会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