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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办法 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失当将暂扣或注销执法证

2017-02-10 08:58:00来源:央广网

  据安徽商报报道 日前,省政府常务会议正式通过《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办法对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作出大篇幅规定,类似于执法过程中使用粗俗、侮辱性语言的情况,执法人员将受到执法证暂扣甚至注销的处罚。

  执法证五年换一次

  新办法在执法证的有效期以及执法人员的培训方面有更新的要求。要取得行政执法证需要执法资格考试,包括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和专门法律知识考试。行政执法证有效期为5年。行政执法证有效期满,行政执法人员需继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由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法制监督平台申请换发行政执法证。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向本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报送上一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调整、教育培训、违法违纪情况。同时,行政执法人员每3年至少参加1次通用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测试,每年至少参加1次专门法律知识、执法技能、执法职业道德和纪律的教育培训和测试。

  “利诱”取证属违规

  在新办法增加的篇幅中,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和监督考核做了详细规定。比如行政执法中应当向行政相对人出示行政执法证;除适用简易程序外,必须2人以上共同进行;与所办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伪造、隐匿证据。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应当告知行政相对人检查的理由和内容。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不得使用粗俗、歧视、侮辱、威胁性语言,或者作出其他有损行政执法人员形象的行为。

  执法禁用粗俗语言

  办法还明确,六种情况下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要被暂扣处理,比如非执行执法职务时着执法制式服装进入娱乐场所,对行政相对人使用粗俗、歧视、侮辱、威胁性语言,泄露执法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情况。暂扣行政执法证的期限为30日。行政执法证被暂扣期间,行政执法人员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安排其参加离岗教育培训。

  行政执法人员履行执法职责中违法、违纪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张宣剑
关键词: 执法人员;行政管理;执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