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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年夜饭变成年夜“烦” 安徽省消保委发布年夜饭消费提示

2017-01-19 09:37:00来源:合肥晚报

  鸡年将至,年夜饭成为市场热点。1月18日,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预订酒店年夜饭时一些细节要特别注意,别让年夜饭变成年夜“烦”。

  案例: 预订年夜饭名不符实让人烦

  案例1:许多饭店为迎合过年的喜庆气氛,往往给年夜饭菜单上的菜肴取名“年年有鱼”、“金玉满堂”、“龙凤呈祥”、“团团圆圆”等含糊的吉祥用语,并没有按明码标价的规定标明主料、辅料的名称和重量。郑女士于2015年2月在某酒店花3000元包了一桌年夜饭,吃饭时发现所谓的180元的“合家欢”就是平常20多元一盘的凉菜拼盘,所谓的226元“金玉满堂”就是给“松仁玉米”换了一个名字而已,这让郑女士大呼上当。

  案例2: 张先生诉苦称,去年他订了年夜饭,可谁知那家饭店根本没有能力承担那么多的客人。结果,菜的质量下降,味道差很多,找服务员相当费劲。张先生说,当时饭店大厅里桌挨着桌,就连为求安静而预订的包房也变成了在大厅中被屏风分割成的狭小空间,他找饭店理论时,饭店以预订时张先生没有提出对环境的具体要求为名拒绝退订。

  提醒: 签订纸质合同约定细节是正途

  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同时要向商家索取年夜饭菜单,与商家明确用餐时间、收费标准,以及能否自带酒水、能否变更或取消等事项。预订年夜饭时,消费者最好与商家签订一份纸质合同或协议并盖章。在这张纸上,可要求商家在菜单上对价格较贵的菜肴标明具体使用食材的名称、分量,防止被不良商家用名不符实的菜肴名称忽悠。

  此外,因过年期间饭店生意火爆,所以大部分商家会要求消费者交纳订金,消费者交纳订金需谨慎,应当与经营者约定好用餐时间、菜品、包间号以及用餐前如果退订能否退还订金等问题后再交纳。对于经营者的相关承诺应以书面形式保存,订金单据一定要保管好。大家遇到消费纠纷,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因春节期间投诉、咨询量较大,建议大家合理选择投诉方式进行维权,确保消费纠纷快速、满意地解决。

编辑: 鲍玉婵
关键词: 年夜饭;消费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