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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全面深化实施“河长制”:碧波长流 江河长清

2018-08-02 16:37:00来源:中国宣城网
    宣城市自去年实施河长制以来,设立了市级河长18名、县级河长168名、乡级河长745名、村级河长1347名,建成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工作体系,基本覆盖全市全部河流和湖泊。河长制为宣城市打造“生态立市”提供了有力保障,让皖东南大地碧波长流、江河长清。
  四级河长守水有责
  近期,家住宣城市区碧桂园的小徐发现,泥河水面长满了密密麻麻的浮萍,不但影响鱼类生长,浮萍腐烂后河水也变黑发臭。可是,问题要向谁反映呢?
  细心的小徐在河边看到了一块河长制公示牌,公示牌上不但有泥河的相关情况介绍,还有各级负责河长的联系方式。他拨打了上面乡级河长向阳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乔能芳的电话,并向乔能芳反映了情况。让小徐没想到的是,过了两天他就看到泥河上有人在打捞浮萍。
  “问题处理地太及时了!”小徐说,原本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反映问题,没想到这么快就得到了解决,“河长制的牌子真没白树!”
  小徐的情况并非个案。宣城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以来,河长制办公室接到市民电话反映问题近20起,包括水面垃圾漂浮、浮萍水葫芦过多、河道采砂等方面。河长制办公室根据问题分类,将各个问题反馈到河长牵头部门,并在问题被解决后及时反馈给市民,得到了市民的充分认可。”不仅仅在泥河,河长制在市区每一条河流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宣城市充分利用网格化监管和河长制等机制,对水阳江、青弋江、新安江干流和主要支流、湖泊开展巡查检查,让全市每一条河流都有人管,管的好。对宣城市散杂货码头等运输渠道、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单位等源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等开展了排查,及时报送排查报表。
  与此同时,各县市区排查进行全覆盖。对水阳江、青弋江、南漪湖等重点河湖提出了点位排查复核要求,确保排查结果真实性。此次,排查范围为宣城市7个县市区,排查河湖覆盖长江、新安江、钱塘江三个流域全部河湖,重点涉及水阳江、青弋江、练江及主要支流新(老)郎川河、东津河、西津河等86条河流(人工河)及其支流以及南漪湖,排查总岸线长度达两千余公里,共排查出398处河湖固体废物点位。
  各地乡镇村全面动员水利员、水管员和乡镇执法中队,结合汛前巡堤和美好乡村建设等方式开展河湖固废点位排查行动,对排查发现的固废物堆放点位进行统计和定位,并建立巡查台账。
  源头重治排查固废
  治不如防,河长制的作用不仅体现在治理上,还体现在防范上。宣城市通过加强源头管控,建立健全宣城市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对全市固体废物进、出、产、耗等环节的无缝监管,确保全程可控。
  在宣城市开展的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中,对以综合利用为名接收外市固体废物的行为,以及接收不属于企业环评确定的原料来源范围内的固体废物行为,一律予以严厉打击。
  加强源头管控。加强水上、陆上固体废物运输管理工作,严防输入型固体废物问题。宣城市所有运输固体废物的各类车辆、船舶均应保持密闭装载,严禁中途丢弃、遗撒、倾倒。对运输固体废物不能提供运输合同、不能说明运输目的地的,一律按涉嫌违法处置固体废物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重点管控运输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的车辆、船舶,严查未密闭装载行为,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转包运输行为。
  实施网格化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切实履行辖区内固体废物管理职责,严防输入性、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做好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杜绝生活垃圾进入自然水体、随意堆放等行为。重点管控危险废物、医疗废物、100吨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00立方米以上生活垃圾的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
  加大违法打击力度。通过加强执法督察,“两法”衔接,联防联控,社会监督,有奖举报。定期开展对各类道路、山沟、河岸、湖边等区域的检查,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违法排放、倾倒固体废物等行为。加强对过境运输固体废物车辆、船舶的监管,对证照不全、违法运输或倾倒固体废物的车辆、船舶,依法就地查处。加强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单位的监管,严肃查处违反招标协议、无许可资质或者超核准范围处置固体废物。
编辑: 宋月

宣城全面深化实施“河长制”:碧波长流 江河长清

宣城市自去年实施河长制以来,设立了市级河长18名、县级河长168名、乡级河长745名、村级河长1347名,建成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工作体系,基本覆盖全市全部河流和湖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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