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首页 > 专项工作 > 正文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努力打造阳光政府
——党的十七大以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综述
2012-09-08 15:06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    打印本页 关闭
    

  2012年中央单位“三公”经费公开大幕于7月19日正式拉开。财政部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7月18日就率先公布了“三公”经费信息,新华社、审计署、中国地震局等单位紧跟其后。与2011年第一次公开“三公”经费相比,中央单位回应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更加积极主动,标准更加统一规范、内容更加详细具体。“三公”经费公开已经成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也是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部署,普遍建立了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更加丰富,领域不断拓展,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取得了显著成效。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施行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扎实有序地推进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满足了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2010年至2011年,各地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45万多条,国务院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6万多条。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受理渠道,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11年,各地区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30多万件,中央部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000多件。积极做好四川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山洪泥石流等重特大自然灾害的抗灾救灾、恢复重建以及筹备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情况的信息公开,受到国内外广泛好评。一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取得阶段性进展,2011年有92个中央部门公开了年度预决算,98个中央部门和北京、上海、广东、陕西等省市公开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今年,已有95个中央部门更加及时、准确、详细地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北京、山西、黑龙江、上海、安徽、河南、四川、陕西、新疆等9个省(区、市)及大连市公开了“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切实增强了政府施政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各地区各部门在因地制宜地运用好传统公开方式的基础上,还积极探索服务热线、政务微博、手机媒体、网络平台等信息手段,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责编:邹佳琪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精彩图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