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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以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综述
2012-11-06 12:5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社    打印本页 关闭
    

  坚持不懈 周密部署 狠抓落实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深入推进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党的十七大以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综述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了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或指示,历次中央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都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出部署。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组织协调、政策研究和督促指导,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安排,结合实际,狠抓任务落实,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严肃查办案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有力遏制

  查办重点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是深入推进专项治理的重要环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物资采购、资源开发与经销,以及金融等重点领域和方面,突出查办利用审批权、监管权、执法权、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

  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拓宽举报渠道,创新办案机制,强化办案手段,依法查处了一大批商业贿赂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商业贿赂案件审判,成功指导地方法院审理了一批商业贿赂犯罪大案要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治理商业贿赂与各项检察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实行重要线索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跟踪督办,有效突破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大案要案。公安部依法打击非国家工作人员重大商业贿赂案件,突出查办社会热点案件和窝案、串案。工商总局结合市场监管,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网络作用,协调各地工商机关严查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的商业贿赂案件。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稳妥审慎地处置了一些跨国(境)商业贿赂问题。

  据统计,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全国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共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8.1万余件,涉案金额222亿余元,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件1.3万余件1.5万余人。坚决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产生了明显的震慑和遏制作用,一些问题多发领域的商业贿赂发案率有所下降。

责编:邹佳琪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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