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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的探析
2012-09-08 14:5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打印本页 关闭
    

  对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统一集中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安徽省各地不断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的新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中典型的经验和做法被称为“合肥模式”,成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管理的“新样本”。本文以“合肥模式”为例,对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管理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探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对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的探析

  李诚臣

  主要做法

  管理机制求突破。安徽省合肥市按照“一委一局一中心”的模式,构建决策、监管、操作三分离的招投标监督管理机制。“一委”即成立由市长任主任的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招投标工作的决策和组织领导:“一局”即管委会下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整个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一中心”即招投标中心,下设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和土地出让等业务部门,负责招投标项目的具体操作。

  交易活动全覆盖。合肥市2007年3月以政府令的形式,取消原来分散在各城区、开发区的招投标职能,明确要求各类招投标业务全部集中进场交易。按照政府令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交通等领域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等全部纳入招投标统一市场公开招标。省直、中央驻肥及民营投资项目等公共资源交易也可选择进场集中交易。

  行政执法重创新。将原隶属全市不同部门、涉及招投标业务的114项执法权集中委托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统一实施,解决了行政监督缺位、错位的问题,摆脱了因体制和行政隶属关系等对招投标公正性造成的影响。

  强化监管靠制度。从市场管理、交易监督入手进行制度创新,制定出台《招投标业务工作程序》等一系列制度规则,促进交易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建立不良记录和曝光制度,加大监管力度,打击招投标过程中的不法行为。2007年以来,清除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专家评委34名,受理投诉案件326件,记录招投标相关方不良行为272条,对61家违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以信息化建设引领招投标工作,对现行的招投标监管方式进行全面、系统的改革和创新,以技管事、以机管人,减少人为因素,降低人情干扰,努力使阳光操作成为常态。开发统一门户网站、开评标及公共区域的录像监控、电子竞价和电子评标以及专家抽取语音通知系统,研发专家库、项目库等数据应用系统,促使各类交易项目操作流程、信息发布、专家抽取、财务结算等关键业务环节统一规范运作。积极推进和实施招投标平台电子化建设,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招投标,实现招投标项目通过网络即时受理、即时审批、即时传递和无纸化作业,并具有实时监控和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有效提高了招投标工作的便捷度。设置电子监察功能,建立评标直播室,对评标现场情况进行同步直播,由市场各方主体对评标现场进行实时全程监督,确保阳光评标让“招标人放心、中标人满意、未中标人服气”。 

责编:邹佳琪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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