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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交通要道上的腐败陷阱
——陕西省汉中市交通领域系列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2012-09-08 15:02   来源:《中国监察》    打印本页 关闭
    

  2009年11月18日,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汉中市宁强县交通局局长何超、副局长刘华斌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收受贿赂的问题,遂将举报材料转请陕西省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处理。陕西省纪委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专案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核,发现大量有价值的线索。与此同时,汉中市纪委和市检察院也根据群众举报,对宁强县交通局有关问题展开调查。按照省、市纪委的总体部署,案件调查组不仅迅速查证了何超和刘华斌在宁强县道路交通建设工程中收受贿赂的问题,还挖出了涉及汉中市其他4县、5人的一系列交通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仅一个地级市,就有这么多交通领域的领导干部失身跌落,吞噬他们的陷阱究竟暗藏何处?

  “潜规则”击垮“谨慎”局长

  “谨慎了大半辈子,没想到在事业稳固的时候出事了。”在监狱面对记者的采访,宁强县交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何超最为遗憾的是,慎始而没能慎终。

  今年47岁的何超,仕途一路顺畅,这缘于他早年的努力。在工作中,何超凭着吃苦耐劳的精神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很快走上了领导岗位,20多岁就在县里担任正科级领导,先后担任县黄金管理局局长、县经贸局局长、县委委员等职务,至2007年9月任宁强县交通局局长后,他在部门领导岗位上工作近20年。

  何超也曾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兢兢业业,先后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全国交通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但是,随着当领导时间的增长、地位的稳固,他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吃老本”和享乐主义思想渐渐滋生,正如他自己所说“认为自己工作近30年了,当领导也快20年了,辛苦了大半辈子没几年就该退二线了,也该享受生活了。”于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成为他工作生活的主基调,此时,在社会上一部分人中间流行的“潜规则”也不知不觉地侵入他的潜意识。

  2008年2月,宁强县一家开发公司的董事长张汉全承揽到宁强县一路段改建工程。张为了请何超关照开工后能够及时拨付工程款,于春节后的一天晚上来到何超家中,送上2万元现金。同年4月,经何超同意,县交通局拨付给张汉全50万元工程款。 

责编:邹佳琪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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