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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津市推行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
2012-09-08 14:53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    打印本页 关闭
    

  为进一步规范市委权力行使,强化市委权力监督,保障市委权力阳光运行,湖南省津市市委在市党代会、市委全委会、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中试行市委权力“三规范”定权运行、“四公开”亮权运行、“五监督”制权运行。

  一、“三规范”定权运行

  1.规范职权。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文件,按照“把方向、议大事、谋全局”的原则,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党代会、市委全委会、市委常委会及成员职责的通知》(暂定名)的文件,对市委全委会、市委常委会,市委书记及其他常委、委员的职责和权限一一进行明晰,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职权主体、责任部门和公开要求。市委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本部门的职责权限,让权力的边界更加清晰。

  2.规范流程。在编制职权目录的基础上,要结合津市实际编制《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让权力按照流程规范运行。流程图要依据由下而上、由上而下、由左至右的“两纵一横”布局编制。由下而上包括议题征集、议题提请、议题确定、议题预告、议题研究、市委决策。由上而下包括市委决策、党内外公开、执行、执行中的监督、执行的结果。由左至右包括对执行结果的绩效考核、结果公开、结果分析、结果报告、总结归档。

  3.规范决策。重点是围绕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点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集体决策项目(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定《中共津市市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界定“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决策程序、决策执行、决策监管、决策公开、责任追究等实施细则,确保市委重大决策按照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精细化运行。 

责编:邹佳琪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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