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福建惊报天价医药费,28天20多万,6万元医保报销药莫名其妙变自费。消费者质疑药品清单,医院自称操作失误。面对记者采访,院方推三推四怒火冲天。医院为何视媒体监督如临大敌?这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猫腻?《天天3·15》5月9日权威调查:一份神秘的医保药品目录单。
中广网北京5月9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最近一段时间节目组连续报道了福建张女士遭遇天价自费药一事。去年12月份,张女士的母亲因为重病住进了福建协和医院的重症监护室,一直在医院进行治疗,28天以后因为救治无效张女士的母亲还是去世了。因为母亲属于福建省的医保病人,在母亲去世以后,张女士拿着20多万元的医疗单前往福建省医保中心进行结算,没有想到的是张女士发现这当中有6万多元的自费药品需要病人自己掏钱不能够报销。
张女士当时就觉得非常奇怪,如果是属于自费药品,医院应该给家属签单经过家属的同意才能够使用,但在用药的过程当中,医院在没有告知她和她家人的情况下,怎么就用上了这些价值六万元的自费药了呢?
在《天天3·15》节目连续两天报道了这件事情以后,事情终于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福建省医保中心给出了处理意见。经过审核,在张女士六万元的自费药品当中有一万七千元属于医保药品可以由医保中心来出钱,退还给张女士。另外的4万1千元既然已经用了,还是应当由张女士自行来支付。
消费者有话说:迫于无奈才在处理意见上签字
在张女士看来,这个处理意见存在几大问题:第一,医保中心在核对药品账目的时候没有让当事三分也就是福建省协和医院、医保中心和张女士三方当场审核。第二,医保中心要求张女士签字,但是签字之前根本没有让张女士看过药品的详细清单。第三,审核以后要求张女士支付的四万一千元当中有两万元的药品是在张女士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的,根据没有经过张女士或者家人签字。但是迫于无奈,张女士还是在处理意见上签了字。
张女士:我这一上午一去签字,因为详细的清单明细表我没有看,我当时讲不签字。医保中心马上威胁我,你不要这一万九了,他马上就威胁我。所以后来没办法,迫于无奈,我要先签字。程序也是,要求我先签字后看这个明细表。哪里有这样的做法?我先看明细表,那为了保住这一万九,所以没有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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