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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私谋私利 法纪不容
2012-10-18 10:34   来源:中国反腐倡廉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央决定给予薄熙来“双开 ”处分,并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奉行了“有案必查,有责必究”的反腐败工作原则,让全国上下看到了党中央反对腐败的鲜明立场和坚强决心,维护了党纪的威严,体现了法律的公正。

  查办“薄案”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条基本原则。无论是谁,官有多高、权有多大,他的所作所为都必须受到纪律的约束、都必须得到法律的严惩。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绝不允许任何凌驾于法纪之上的特权,绝不放纵任何人搞特殊化。上到中央政治局领导、下到普通党员干部,在法纪面前都一视同仁,薄熙来严重违纪案的反面教材正是给了我们这样的警示。

  绝不允许以情枉纪枉法,亵渎法纪尊严,查办“薄案”也是我们党铁腕护纪护法的正面教材。薄熙来曾是重庆政坛唱红打黑”的明星政治人物,在一段时期不能不说为地方经济发展有所贡献,但这一切所谓的、曾经的“光环”并不能成为其开脱罪责的理由,人民公仆做点对人民有益的事那是天经地义的,但视公权为私物,用公权谋私利,则天理不容、法纪不容。

  严格依纪依法查办违法乱纪的大案要案,对窝案串案一查到底,让广大人民群众拍手称快。“斩草必须除根”,不让任何一个践踏党纪国法的腐败分子拉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作“大旗”,坚决打掉腐败分子背后的“保护伞”,彻底打消肆意妄为者的侥幸心理。让广大党员干部以此案为鉴,从灵魂深处受到警省,主动加强对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事业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遵守党规党纪,严格依法办事,谨言慎行,清正廉洁,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下属。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法纪面前任何例外没有“例外”,这是我党严惩腐败的决心,也是值得称颂的行为。

责编:李逢静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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