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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大选小百科
2012-05-26 12:42   来源:人民网    打印本页 我要评论 关闭
    

  自称社会主义国家:埃及永久宪法于1971年9月11日经公民投票通过。宪法规定埃及是“以劳动人民力量联盟为基础的民主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 。

  政教分离 公民平权:2007年埃及全民公决通过宪法修正案,强调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政教分离原则。

  普选产生最高立法机关:人民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议员普选产生任期5年。

  议会的主要职能:提名总统候选人;主持制定和修改宪法;决定国家总政策;批准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家预算、决算,并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议员共454名,其中444名通过选举产生,10名由总统直接任命。2005年12月,埃举行新一届人民议会选举。选举产生的432席中(其他12席因选举中出现暴力事件无效),执政的民族民主党成员获得311席,占71.9%

  总统选举产生 可多次连任:总统是国家元首、武装部队最高统帅,由人民议会提名,公民投票选出,任期6年。可多次连选连任。1980年5月修改宪法,规定政治制度“建立在多党制基础上”,“总统可多次连选连任”,并增加了“建立协商会议”的条文。2005年5月修改宪法,允许有选举权的公民通过公开的无记名直接投票方式在多名候选人中选出总统;用“选举”代替“公决”。规定合法政党只要在人民议会占有3%以上议席即可推举候选人参加总统竞选。

责编:张卓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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