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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醉驾案被公诉 法院下周公开审理

中广网 201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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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被刑事拘留

  高晓松醉驾一案于今天公诉至东城法院,法院定于下周公开审理此案。另外,“醉驾第一人”李俊杰案也将于今天一并诉至法院。

  按照5月1日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等规定,二人将被指控涉嫌危险驾驶罪,可被处以拘役等刑事处罚,并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此前媒体报道,5月9日22时32分,交管部门接到报警,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十字坡路口东5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北京牌照的白色英菲尼迪越野车与前方三辆车发生事故。经民警现场询问,白色越野车驾驶员为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其口中带有明显的酒气。经过专业机构鉴定,高晓松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已经超过醉酒驾车标准。

  5月10日16时15分,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的高晓松被带上警车,前往东城公安分局看守所。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高晓松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今天,高晓松被检方公诉至法院,但检方没有透露具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醉酒驾车的,将被处以拘役1至6个月的刑事处罚,并吊销驾驶执照,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按照新实施的法律规定,高晓松将被指控涉嫌危险驾驶罪。

  此外,今天被公诉至法院的还有25岁的内蒙古司机李俊杰。5月1日凌晨,李俊杰醉酒驾车行至东城区朝阳门桥时,被北京公安交管局东城交通支队夜查小分队专职民警查获。5月1日上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李俊杰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成为“醉驾入刑”实施后北京被拘留的第一人。(记者王蔷)

责编:王晓宇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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