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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改革趋明朗 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或撤收费点
中广网    2008-11-26 [打印本页] [字号   ] [关闭]
    中广网北京11月26日消息 临近开征时间表,拟定中的燃油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计征方式目前已经基本确定。方案很可能将采取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的方式替代养路费等收费,并限时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临近开征时间表,燃油税费改革方案正在走向明朗。记者11月24日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即将启动的燃油税费改革,很可能将采取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的方式替代养路费等收费,并限时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但此消息尚未得到官方的确认。

    其中,直接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或被称作“燃油消费税”,属于中央税,将由国家税务局统一征收,计征方式实行从量计征,价内征收。

    同时,在中央和地方利益分配上,最可能采取的方式是,此项改革所增加的消费税、增值税,除扣除对军队、武警、铁路等必要的补偿外,将全部由中央财政通过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分配给地方。

    此外,在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方面,改革方案也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在正式启动燃油税费改革的同时,将停止审批新的二级公路收费;对于已有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将自2009年1月1日零时起全部停止收费。

    据测算,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可撤销站点1925个,减少收费公路里程10万公里。对于占8.7%的经营性二级收费公路,方案考虑其是由国内外企业投资经营的,将由各地视情况逐步取消。

    另悉,该方案同时取消了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六费(包括海南燃油附加费)。

  明年交通投入力争达万亿

    中国交通运输部规划司副司长李兴华25日表示,2009年,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将力争实现1万亿元人民币。

    在交通运输部当天举行的发布会上,李兴华说,上述投资包含了公路、高速公路、公路干线、农村公路等设施的建设。他表示,这些资金除了国家财政投资外,还希望有民间资本甚至外资的加入。

  成品油价或高于国际市场

    据悉,拟定中的燃油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计征方式目前已经基本确定。

    征收范围将锁定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成品油的单位和个人”,纳税环节在生产环节。计征方式则实行从量计征,价内征收。

    税率如何确定虽然目前尚不明朗,但据有关方面消息,调整后初期,国内成品油价格(含税)高于国际市场的可能性比较大。

  财政部公布消费税修订条例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财政部24日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汽油和柴油的消费税保持不变,税率分别为含铅汽油0.28元/升,无铅汽油0.20元/升,柴油0.10元/升。本次修改还调高了大排量小汽车的消费税率,并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及实木地板等列入征收范围。(记者 吴宇)

来源:广州日报    责编:李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