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商标使用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我在做汇报PPT时,使用了别人的表情包,构成侵权吗?”“我负责协助运营学院公众号,我在上面发表的文章著作权归谁呢?”“网络上的‘一分钟看完电影’剪辑视频,构成侵权吗?”……

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并当庭宣判。宁波财经学院国际经济贸易学院40余名大学生现场旁听了此次庭审。

活动现场(宁波财经学院供图)

庭审结束后,知识产权审判一线法官就常见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类型、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等问题,向大学生们进行了专业解读。法官们的讲解点燃了大学生们更多的求知欲,同学们对知识产权保护中商标侵权争议焦点、商标侵权行为认定依据、著作权保护及侵权认定等问题表现出浓厚兴趣,纷纷向法官们面对面求教。

这场既严谨详实又别开生面的“普法活动”,是海曙区人民法院联合该区市场监管局、区检察院、市律协举行的知识产权沙龙活动。借助人民法院“共享法庭”平台,宁波财经学院的大学生们,从云端走进“翠知创”知识产权赋能中心,聆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们的专业解读。在沙龙活动中,同学们不仅意识到自己也拥有知识产权,应该学会保护知识产权,更应该尊重和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纷纷就自己所认识的知识产权、学习与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体会等,与专家进行线上交流互动。

活动现场(宁波财经学院供图)

此前,一场关于“‘大白兔’遇到‘白兔卷’引发的商标纠纷”的线上讨论也引发了大学生们的广泛关注。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的刘辉法官以“企业商标侵权法律风险实务解析”为主题,通过真实的案例和司法判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商标侵权的各种形态、侵权的抗辩事由,以及在遭受侵权时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手段。

“高校是知识产权生产密集单位,大学生是创新创造的重要群体。能够为高校大学生普及知识产权知识、传播知识产权文化,意义非凡。”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波说,未来,他们将继续加强与宁波财经学院的合作联建,在知识产权维权、知识产权转化和知识产权普法宣教等方面,进一步走深走实、入脑入心,为高校在立德树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提供更加精准高效支持。

据了解,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与宁波财经学院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已于2021年11月正式签约共建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并于2022年7月1日进一步签订了党建联建协议。双方以数据共享、服务共享、资源共享为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创新,突破了时空限制,为近4600余名师生营造了一个“全沉浸式”的育人环境。这种“共享法庭+共享课堂”的教学模式全面提升了法治育人的影响力、感染力和传播力,并在2023年5月被浙江省委确定为“高校校企地党建联建”的典型案例。

“学校将进一步发挥‘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工作室’和‘名师教学团队’的优势,持续探索党建与育人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务求实效’的法治育人工作新格局。”宁波财经学院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院长、党委书记王瑞说,接下来,学院将进一步创新与属地公检法司各相关单位的联动形式,加强与律师事务所、禁毒中心、反诈工作室等第三方力量的合作,打破以高校教师为育人主体的壁垒,打造身份多元、优势叠加、职能互补、专兼职结合的育人团队,创新专业法律课程育人立体平台,扩大受众群体,不断实现思政育人和法治育人的具体化、体验化、实效化。(徐凯阳 梁思伟)

编辑:张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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