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7日消息(记者 孙汝祥)4月26日,北京证监局作出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金公司合规管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开展相关证券业务;二是多名员工曾存在买卖股票、出借个人证券账户的行为,公司对员工行为监测监控不到位。

上述事项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三条、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为此,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北京证监局要求中金公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加强对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切实提升合规管理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央广资本眼)

编辑:曹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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