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30日消息(记者 曹倩)证监会30日公布《关于修改〈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提到,“首发企业检查”的抽查比例由“随机抽签的比例为5%”修改为“随机抽签的比例为20%”。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其中提出要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此前,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3月15日发布《关于严把发行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其中明确要大幅提高对拟上市企业随机抽取检查的比例。

为落实上述要求,证监会对《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中“首发企业检查”事项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

修改内容方面,结合首发企业现场检查工作实际,一是将《清单》附件所列抽查事项第1项“首发企业检查”的抽查比例由“随机抽签的比例为5%”修改为“随机抽签的比例为20%”。

二是将《清单》附件所列抽查事项第1项“首发企业检查”的抽查依据由“《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8号公布,证监会令第137号、第170号修订)第六十二条”修改为“《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8号公布,证监会令第137号、第170号、第207号修订)第六十一条”。

据证监会介绍,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各方意见28条,其中有效意见5条。意见主要集中在抽查比例上。部分意见建议提高至50%,部分意见建议提高至100%,部分意见建议随机抽取与问题导向的检查比例整体提高至20%。考虑到20%的随机抽取检查比例有助于体现严把准入关、督促中介机构提高执业质量的监管导向,且符合当前监管资源配置实际情况,有关建议未予采纳。(央广资本眼)

编辑:孙汝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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