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1日消息(记者 曹倩)1月29日,北交所公告显示,终止对北京蓝色星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星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公告披露,北交所于2022年10月10日受理了蓝色星际提交的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2023年10月23日起,蓝色星际中止审核,截至2024年1月23日已满三个月,蓝色星际未能在三个月内消除中止审核情形或补充提交有效文件。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对蓝色星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本次冲击北交所,蓝色星际原拟募集资金5.988亿元,计划用于智能安防物联管理云平台建设项目、基于AI与应用融合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是蓝色星际首次冲击A股IPO失利。

2020年12月31日,蓝色星际创业板IPO申报获深交所受理,于次年9月主动撤回申报材料,IPO项目终止。

2021年9月3日,北交所成立。作为新三板创新层企业,蓝色星际认为北交所更符合自身板块定位。谨慎考虑后,发行人决定调整自身资本市场战略规划,终止深交所创业板申报工作,转报北交所。

2022年10月10日,蓝色星际北交所IPO申报获受理,在审期间答复两轮问询。

对于深交所创业板IPO撤回的原因,蓝色星际在答复北交所问询时称主要是由于:前次创业板上市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发行人存在自组网加密业务,根据当时舆情,该主要上下游交易对手可能涉嫌专网通信事件,相关交易核查受限。

2023年2月10日,即本次发行上市申请首轮问询函回复受理后,发行人接受了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及全国股转公司联合现场检查,期间对发行人银行流水、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经营风险、财务规范、中介机构底稿及执业质量等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

根据第二轮问询回复内容,现场检查发现,蓝色星际存在申报材料中未披露的贸易业务。

具体来看,2021年和2022年,蓝色星际分别与北明软件和四川华鲲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向四川华鲲采购天宫服务器后销售给北明软件,货物直接从四川华鲲发往北明软件的客户中国银行,实物未经过蓝色星际和北明软件。蓝色星际对产品自主定价、承担回款风险,但未对存货享有实际控制权,基于客户视角,也不承担实际售后责任(采购和销售合同的售后责任相同,实际售后责任由四川华鲲承担),公司采用总额法分别于2021年和2022年确认收入2305.39万元和3943.12万元。

货物不经手,却按总额法确认收入。7月25日,北交所发布监管决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何降星、徐毅、曹小琳采取自律监管措施,认定其在蓝色星际IPO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北交所还对蓝色星际及其董事长、财务负责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因蓝色星际多次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且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事宜,第二轮问询中北交所多个问题都聚焦于公司收入、利润、毛利率等财务指标的真实性及合理性方面,且对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提出疑问,要求中介机构结合漏答、漏披、贸易商收入确认不谨慎且披露不充分等情形,全面核查申报文件、首轮问询回复中的错漏之处,说明执业过程中是否保持了合理职业怀疑和判断并客观、审慎发表意见。(央广资本眼)

编辑:孙汝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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