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持续发展,广东省江门市各类生产企业逐渐增多,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及各种不确定因素随之而来,消防安全形势较为复杂。为更好地服务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印发《江门市贯彻〈关于推动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出台服务保障稳定经济大盘惠企利民十条措施,持续推动利民生、惠基层的举措落到实处,以高水平消防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近日,江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江门市2023年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自发文起至12月31日,全市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以实际行动呼应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盯重点抓痛点,开展大检查大整治

根据《方案》,该市重点围绕高层建筑、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批发市场、商业综合体、分租式厂房、医疗机构、养老院、托育机构、学校、公共文化场馆、文化娱乐场所、宾馆、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等火灾防范重点场所及“三合一”场所、经营性村民自建房、群租房等易发生小火亡人事故场所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部署,该市在市级层面延伸增加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专项检查、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在各县(市、区)层面延伸开展环保设施、村级工业园、木器行业、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等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整治全程聚焦致灾要素,按照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在工作阶段安排上,《方案》明确5月底前该市所辖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检查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检查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各行业、社会面的部署细化,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5月至10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落实好相关工作要求的同时,结合本地消防安全突出隐患开展有针对性的治理工作。11月开展集中攻坚,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12月底前,对照整治方案验收要求,由市、县(市、区)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行业部门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分别实地验收属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此次专项行动对象覆盖范围广、工作措施实、标准要求高、持续时间长,可以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该支队支队长王学强说,消防部门将组织各社会单位参与行动、配合开展,推动其自查自改自纠。

按照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相关部署,对于开展自查行动后查出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的社会单位,将依法不予处罚;对因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风险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社会单位,将依法对涉事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实行处罚。

根据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部署,其所辖各地、各行业部门将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推动全地区、全方位、全链条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督促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破难点疏堵点,提高执法服务质效

利企便民,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目的,也是衡量营商环境好坏的重要标准。只有不断增强消防执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消防执法体系,才能更好地保障社会经济发展。

该支队实行公共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预约上门服务、减罚免罚和延期分期执行等柔性执法制度,并通过制定简易执法、快速办理、执法繁简分流等方法,不断提高消防执法服务质效。

为推动消防执法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为民办实事,该市鼓励辖区企业结合自身发现的消防隐患、消防安全管理需求,向消防部门预约指导、培训、演练服务,促进消防部门精准帮助各企事业单位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指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保障服务效能。

根据《关于推进消防领域包容审慎监管的九项规定(暂行)》要求,该支队明确实施消防执法减免责清单。具体来说,消防部门在执法时会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危害后果的轻重,依法作出相应的执法决定,杜绝“一刀切”处罚或一律顶格处罚。按照消防执法减免责清单,该支队对符合法定情形的案件,实施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无过不罚。截至目前,该支队根据《广东省消防行政执法免处罚清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54宗。

为增强行政执法的便捷性,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在实施监管的同时为民带来便利,该支队制定出台《行政处罚快速办理及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工作规定》,开发新移动执法终端、4G记录仪、移动执法应用等高科技装备,通过信息化技术简化行政执法流程,有效减少消防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扫盲点创亮点,专项治理各个击破

消防安全问题新旧交织,致灾因素错综复杂,消防安全治理需要久久为功、各个击破。针对消防安全重大隐患问题、难题,该支队开展有针对性地行动,推动收到实效。

针对医疗机构火灾防控问题,该支队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等部门单位,多次就医疗机构火灾防控、火源管理、消防制度落实等内容开展会商研判,持续推动市卫健、应急管理和各地政府对属地各类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疗机构、托育机构等重点场所开展排查整治。

自4月18日联合行动开展以来,该市共出动检查人员202人次,开展各类医疗机构排查462家次,查出各类消防安全隐患1005处,整改隐患874处。根据联合整治结果,该支队组织所辖各队站集中约谈全市168家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在通报问题隐患和整改要求的基础上,就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出明确具体措施。

结合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需求,该支队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填补了该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标准领域的空白,有效提升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规范》明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选址要便于消防救援力量到场处置,不应设在多尘、水雾、有腐蚀性和破坏绝缘的有害气体的场所,不应靠近有潜在火灾、爆炸危险的区域或剧烈振动的场所。《规范》指出,建筑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按相关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排烟设施;建筑外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安装简易喷淋系统,按照相关要求,配置A、B、E类火灾灭火器。《规范》要求,除露天以外的其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该支队大力开展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建立健全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常态化联合辖区相关行业部门检查生产、销售消防产品企业,并同步开展线下专项整治宣传活动。

针对辖区经济发展新形势,该支队将扎实做好灭火救援、执勤训练、监督执法、消防宣传等工作,以高水平消防安全工作护航高质量发展。(黄雄 吴国钦)

编辑: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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