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我区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思路,立足青藏高原独特的地理环境,不断增强冰川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以更科学的方式守护高原冰川雪山,取得良好成效。

强化规划引领,制定《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规划(2021—2035年)》和《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涉及冰川资源开发建设方面的相关内容。

严格项目审批,强化冰川资源开发源头管控,将重要冰川、雪山纳入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域,对涉及冰川资源开发的各类规划和建设项目实行提级审查审批。

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涉冰川资源开发建设活动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的监管职责,将冰川资源保护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日常执法监管,严肃查处涉冰川生态环境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行为。

做好监测保护和科技支撑,组织相关单位持续开展珠峰、格拉丹东长江源等典型冰川区域生态环境监测和调查,准确记录区域生态环境状况仍处于自然本底状态,同时,围绕我区6条典型冰川,开展典型冰川动态变化、冰川水文以及生态系统调查与评估,为进一步加强冰川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冰川是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极其重要的固体淡水资源。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青藏高原冰川普遍处于退缩状态,冰川的持续退缩会加剧冰川径流的不稳定性,进一步影响区域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实施冰川生态环境保护极其重要。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助推美丽西藏建设落实落地,以高水平环境保护推动和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藏新篇章。(记者 次仁片多)

编辑:郅怡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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