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以下简称“青教赛”)全国决赛定于2026年8月24日至28日在山东大学举办,其中教学竞赛于8月26日至27日正式开赛。

竞赛宗旨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锤炼教学基本功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高校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支撑。
竞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广泛参与、层层发动,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程序严谨、规范。
竞赛安排
竞赛分省内选拔赛和全国决赛两个阶段。
省内选拔赛建议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各地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省(区、市)的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选拔能够充分展示本地区师德师风和高层次教学水平的教师参加决赛。省内选拔赛的奖项设置及产生办法,由各省(区、市)根据情况自行设定。
全国决赛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教育部主办,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承办,山东省教育工会、山东大学协办。拟于2026年8月举办(实施方案见附件)。
全国决赛学科和参赛对象
(一)决赛学科。决赛设立五个组别,分别为文科、理科、工科、医科和思想政治课专项。
(二)参赛对象。全国各级各类高校40周岁(含)以下青年教师(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近3学年(2023—2026学年)持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已参加过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决赛的教师不重复参加本届决赛。
全国决赛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事项的全面领导,下设办公室、决赛评审委员会、决赛监督委员会和决赛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
(二)奖项设置。决赛分别面向参赛选手和单位设置相应奖项,具体如下:
个人奖:每个组别各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若干。坚持精神奖励与发展支持相结合,为所有获奖选手颁发奖杯证书,在教师职称评审中体现教育教学实绩,在相关荣誉表彰等方面予以倾斜。对获得各组别一等奖第一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可在次年五一集中表彰时,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集体奖:对竞赛开展过程中,活动覆盖面大、教师参与度高、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请各地在省内选拔赛结束后,及时将省内竞赛总结报告报送竞赛组委会,总结报告须包括省内选拔赛PDF版通知(以附件形式)、省内选拔赛竞赛赛事体系和规模(参赛的高校数量和教师人数)、省内各级赛事覆盖面(参加省级及以下各级赛事的高校数量和教师人数)、本地区竞赛活动的特点和成效等,报送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能参评或者撤销优秀组织奖:
1. 未举办省内选拔赛的;
2. 未报送省内竞赛总结报告的;
3. 选送的全国决赛选手存在师德师风问题、违反竞赛纪律被取消参赛资格或者取消参赛成绩的。
全国决赛的参赛和工作要求
(一)严把师德师风关。各省(区、市)应对所推荐选手的师德师风严格把关,依据参赛对象条件要求选拔优秀选手参赛。
(二)坚持“上好一门课”理念,遵循教学规律。参赛选手应深刻理解和践行“上好一门课”的理念,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根据教学内容合理运用教学方法和策略,充分展示个人教学风格和特色。鼓励使用人工智能赋能课程教学。
(三)严格按时间报名和报送材料。组委会将适时下发决赛补充通知,明确决赛报名审核和材料报送等具体事宜。请各省(区、市)和参赛选手严格按规定执行。未按时组队报名的、未按时提交竞赛材料的,将依据《第八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决赛违纪违规处理办法》按照程序处理。(来源:第八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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