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记者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山东省今年首批稳岗返还资金已于6月底发放到位。
今年6月16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等四部门出台《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52号),将国家稳岗惠民政策第一时间转化为“山东行动”。政策出台当月,山东全省共为1293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亿元,稳定就业岗位24.7万个,为企业在复杂经济形势下稳定就业岗位提供了有力支撑。
政策规定,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即可享受稳岗返还。返还标准体现对市场主体的精准支持,大型企业按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高达6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在威海市、淄博市的政策解读中,人社部门特别强调,企业收到资金后需专款专用,加强财务管理,留存相关凭证备查。临沂市人社局在公告中要求各参保单位“加强资金的统筹安排和使用管理,按照资金用途合规使用”,确保政策红利真正转化为稳岗位、保就业、促发展的实效。
各参保企业可登录参保地人社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查询政策详情,也可拨打当地人社部门服务热线12333或经办机构咨询电话了解具体情况。(总台记者 贾林 宋帅)
编辑: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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