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气请牢记“九要、九不要”
01
闻到燃气臭味后:
不要开灯或打火检查;
要及时关闭阀门并开窗通风。
02
燃气灶一直点不着火:
不要用打火机等明火继续点火;
要迅速开窗通风,待燃气散尽后再尝试点火。
03
燃气管道上:
不要悬挂物品;
要爱护燃气管道等设施。
04
燃气设备需要修理或更换时:
不要擅自操作;
要及时联系专业人员上门处理。
05
燃气胶管:
不要用到“天荒地老”;
要到期更换、定期检查。
06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
不要加热、倒放、横放、摇晃钢瓶;
要让液化气钢瓶保持直立。
07
选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
不要使用不合格、未经检验、违规翻新或来路不明的液化气钢瓶;
要注意辨别“黑气瓶”。
08
液化气钢瓶起火时:
不要让燃烧的瓶体倒地;
阀门完好时,要先关阀。
09
使用燃气煲汤、做饭时:
不要离开厨房;
要保证有人照看。(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编辑:刘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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