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气请牢记“九要、九不要”

01

闻到燃气臭味后:

不要开灯或打火检查;

要及时关闭阀门并开窗通风。

02

燃气灶一直点不着火:

不要用打火机等明火继续点火;

要迅速开窗通风,待燃气散尽后再尝试点火。

03

燃气管道上:

不要悬挂物品;

要爱护燃气管道等设施。

04

燃气设备需要修理或更换时:

不要擅自操作;

要及时联系专业人员上门处理。

05

燃气胶管:

不要用到“天荒地老”;

要到期更换、定期检查。

06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

不要加热、倒放、横放、摇晃钢瓶;

要让液化气钢瓶保持直立。

07

选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

不要使用不合格、未经检验、违规翻新或来路不明的液化气钢瓶;

要注意辨别“黑气瓶”。

08

液化气钢瓶起火时:

不要让燃烧的瓶体倒地;

阀门完好时,要先关阀。

09

使用燃气煲汤、做饭时:

不要离开厨房;

要保证有人照看。(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编辑:刘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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