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对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进行优化完善,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个人缴费负担的进一步降低。根据修改后的政策,自2024年1月起,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不再实行个人缴费,为广大参保职工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

除降低个人缴费负担外,该政策措施还包含多项惠民举措:提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退休人员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较在职职工提高5个百分点;提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普通门诊费用年度支付限额由4500元提高至6000元;取消职工个人定点数量限制,参保人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受定点数量限制;完善异地就医支付政策,外出就医无需办理转诊手续。

同时,政策措施还拓宽了门诊保障渠道,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作用,推动慢病诊疗服务模式创新,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和智慧中药房发展,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多元的医疗保障服务。(来源:济南市政府办公厅)

编辑:李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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