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关于加强要素支撑和规划保障 支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推进开发区优化布局,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支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措施》明确,强化规划引领、加强土地要素支撑、鼓励土地复合利用、提升工业用地效益、推进审批改革等方面内容。

《措施》规定,强化战略引领,聚焦济南市“黄河流域重要的中心城市”的战略责任,锚定“北方先进制造业基地”“北方商贸物流中心”“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的核心功能定位,坚持科技创新和传统制造并重的产业发展路径,保障实体制造发展空间,引导先进制造业向各类开发区集聚,推动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

《措施》规定,着力保障开发区新增用地需求,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对于符合征地条件、急需开工的开发区项目,先行预支新增指标予以保障。区县级新增指标重点对开发区项目进行倾斜和支持;协助发改部门将开发区项目优先列入市级精准用地联合审查范围,使用市级统筹3000亩新增指标;协助申报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争取使用国家、省级统筹指标。

《措施》规定,支持开发区设置混合产业用地,鼓励工业、仓储、研发、办公、商业等用途用地混合布置、空间设施共享,强化公共服务、市政基础设施功能混合。混合产业用地应确定混合用地中各类用地的类型、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比例,混合功能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地上总建筑规模的50%。

《措施》要求,全面深化“用地清单制”,支持开发区将适用范围由社会投资类扩展到全类型工程建设项目,持续推动用地服务提速提效。对12大类19项评估评价事项实现“多评合一”,实行用地清单“容缺收储+告知承诺”模式,将用地清单办理情况由储备入库时提供容缺至出库时完成、由供地阶段交付提前至挂牌阶段公告,实现“所见即所得、拿地即开工”。(来源:济南市政府办公厅)

编辑:李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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