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2025版)》(以下简称《措施》),旨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以产业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新发展动能,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措施》明确,围绕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人才有效供给、建强科技平台载体支撑、推动高校协同服务地方产业发展、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权益改革、优化产教融合发展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多项具体举措。
《措施》明确,支持高校院所引进培养高层次产业人才,分别按照硕士6000元/生、博士1万元/生标准给予高校一次性经费补贴。每所高校每年最高可获得5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高校联合国外知名院校和国内“双一流”高校,围绕紧缺人才需求开展订单式人才联合培养,经绩效评估后,给予最高150万元支持。
《措施》明确,支持高校建设科技平台,对牵头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措施》规定,支持高校结对职业院校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对本科高校与市内中职学校开展的“3+4”中职本科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项目,根据实际招生人数,按照2万元/生给予本科高校每年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本科高校与市属高职院校开展的“3+2”高职本科对口分段培养专业项目,根据实际招生人数,按照1万元/生给予本科高校每年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措施》强调,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2亿元资金,对接济南“6+N”基金集群和股权投资,用于支持市校深度融合发展,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推动产业发展。规范市校融合发展经费使用管理流程,建立项目受理、评审、绩效、监管等制度。
《措施》要求,本措施由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分别牵头实施并负责解释。对符合本措施,同时又符合其他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支持的原则执行。(来源:济南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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