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旨在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工作,提升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办法》明确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平急结合的原则,要求构建总量充足、布局合理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市、区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与使用工作。

根据《办法》,济南将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设立应急避难场所,新建场所需与新建城乡公共设施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和交付。应急管理部门还将建立应急避难场所信息数据库,定期向社会公布位置、面积等基本信息。

该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济南市应急管理体系,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来源:济南市政府办公厅)

编辑:李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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