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精准支持物流仓储项目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进一步贯彻济南市物流产业发展工作部署,推进物流产业降本增效,服务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
《措施》要求,加强物流发展空间保障,满足用地需求。加大对重点产业、重要枢纽、重要园区相关仓储用地和应急保障、民生服务等公益性仓储用地的保障力度,优化物流仓储产业周边的配套服务设施。
《措施》强调,支持提升存量用地利用率。鼓励土地复合利用、鼓励仓储用地通过加层、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
《措施》规定,对于选址有特殊要求的仓储用地,可在城镇开发边界外选址,各区县(功能区)应结合项目需求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按照《山东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报批。
《措施》规定,鼓励土地弹性供应保障模式。支持国有建设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物流及相关配套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弹性供应的土地价格、届满续期方式等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措施》明确,优化规划管理流程,优化仓储项目计容方式。8米及以上层高的物流建筑可按2倍计容,12米及以上的可按3倍计容。大型仓储项目按照工艺需求需优化调整地块划分和路网布置,在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等条件下,可按控规深化落实方式调整路网布局。分期实施的仓储项目,可结合先期供地范围和项目实际需求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来源:济南市政府办公厅)
编辑:李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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