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相关通知印发,旨在科学安排年度立法任务,提高立法质量,以高效能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计划》明确,全年的立法项目安排,包括地方性法规项目和政府规章项目。其中,年内完成的政府规章项目8件,预备项目2件,共14件;调研项目4件。地方性法规项目审议类项目4件,预备项目9件,共13件。

《计划》强调,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严格执行立法计划,压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实行项目化、清单化推进,高质高效完成各项立法任务。立法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要按程序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加强组织领导。

《计划》强调,起草单位要认真履行起草工作职责,扎实做好调研论证、意见征集、风险评估等工作。要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与市司法局的沟通等,强化责任担当。

《计划》强调,市司法局要加大统筹组织协调力度,认真履行立法审查职责,加强对立法项目的审核把关,推进立法计划落实。对亟需出台的重大立法项目,加强与起草部门沟通,必要时提前介入,组织专班加快推进。要加强立法协调工作,防止久拖不决。对于充分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立法项目,市司法局应当及时按程序上报并提出工作建议。(来源:济南市政府办公厅)

编辑:李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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