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多部门,制定2025年济南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

细则明确,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

细则明确,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细则要求,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并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商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细化任务分工,落实补贴资金,确保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有序推进。(来源:济南市政府办公厅)

编辑:李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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