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装配式农房建设技术导则7月起实施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住房建造水平,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的《山东省装配式农房建设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于近日正式发布。《导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一至二层的新建装配式农房的设计、施工与验收,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导则》明确,农房的建筑平面设计应充分考虑当地居住习惯和家庭构成,做到住宅套型合理,功能完善。平面布局和立面设计应有利于冬季日照和夏季通风,宜采用南北朝向布置,承重构件布置应上下对齐贯通,功能空间宜包括卧室、起居室、餐厅、厨房、卫生间、储藏空间、庭院空间等,居住空间划分宜实现动静分离。

根据《导则》,装配式农房的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为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需按照现行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结构抗震设计。

在防火方面,装配式农房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二级。装配式农房存放柴草等材料和农具、农用物资的库房,宜独立建造;与其他用途房间合建时,应采用“不燃烧实体墙”隔开。

不仅要住得安全,还要住得节能环保,这是新农房的另一大亮点。《导则》提出,装配式农房外墙宜采用自保温、外保温或保温结构一体化体系,外门窗宜选用保温性能和密闭性能好的门窗,不宜采用推拉窗,并严格控制不同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北向不超过0.35,南向不超过0.60,东西向不超过0.40。

同时,《导则》提出,装配式农房利用可再生能源时,应遵循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安全可靠、讲求效益的原则,选择适宜当地经济和资源条件的技术实施,有条件时宜采用可再生能源作为供暖、炊事和生活热水用能。(记者 王瑛琪 方垒)

编辑: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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