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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我省海域进入伏季休渔期
4月30日上午,农业农村部会同公安部、中国海警局在山东威海石岛维权基地举办“亮剑2025”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启动活动。自5月1日中午12时,我国黄渤海区、东海区和南海区全面进入伏季休渔期。
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市有关规定,包含山东海域在内的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单一作业类型钓具渔船、休闲渔业海钓渔船外,其他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8月20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应在出港作业7日前向市海洋发展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出港。伏季休渔期间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生产,执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严格实施限额捕捞、专项标识、渔获物定点上岸、船位动态监控、执法船伴航管理。
根据有关规定,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当回所属船籍港休渔,并且安装船位监测终端设备并保持全时开启,严禁擅自关闭、屏蔽、拆卸、出借和转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规定的禁用渔具。休闲渔业海钓渔船仅限白天能见度良好且风力不超过7级的气象条件下营运,执行固定港停靠和进出港报告制度,严禁从事休闲垂钓外的捕捞和捕捞辅助活动。休渔期间,确因海洋渔业资源调查、海洋生态环境调查、浒苔打捞等租(征)用休渔渔船的,应当经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动船。(记者陶相银 毛鑫鑫 通讯员李信君)
编辑:李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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