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济南5月9日消息(记者程立龙)5月9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了解到,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被罚45万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分行2025年4月27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罚款45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泰银罚决字〔2025〕3号。

处罚公示表(央广网发 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网站)

编辑:刘博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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