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延续执行支持人才安居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是2022年5月20日发布的《关于支持人才安居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政策延续,人才认定标准、贷款额度以及办理流程等内容不变。《通知》自2024年5月23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5年。

  根据《通知》内容,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太原市发生住房消费行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太原市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每个家庭可享受一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申请贷款时,人才本人应作为主借款人,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为共同借款人。

  省、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享受太原市人社部门最高档次生活补贴的人才,在太原市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年限限制,不论单方或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享受100万元的贷款额度。此外,享受太原市人社部门其他档次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的人才,在太原市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年限限制,不论单方或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享受太原市普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

  此外,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其最终可申请贷款额度,根据《通知》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结合其还款能力、房价、首付比例、征信等其他贷款要素综合确定。符合条件的人才申请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辖各网点,按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办理。

编辑:安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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