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7日消息(记者门庭婷)4月25日,江苏省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调整,将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

在提高最高贷款基准额度方面,《通知》显示,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从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动态调整机制继续执行。

在调整贷款可贷额度计算方法方面,《通知》显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方法,由不超过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倍提高至20倍;还贷能力系数由30%提高至40%,取消还贷能力系数计算法“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限制。

在加大异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提到,异地缴存职工在淮购房贷款政策由仅支持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扩大至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且同等享受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在扩大多子女家庭贷款政策支持范围方面,《通知》提到,多子女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政策由仅支持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扩大至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

编辑:安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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