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晚间,金科股份公告称,公司及重庆金科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2024)渝05破申129号及(2024)渝05破申130号《民事裁定书》,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的重整申请。至此,金科股份也成为近年来A股首家正式进入重整程序的大型全国化上市房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金科股份股票将于收到法院正式裁定通知书的T+1日停牌一天,并自T+2日复牌交易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金科”,证券代码仍为“000656”,股票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5%。

金科在相关公告中也表示,“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核准后公司股票将恢复正常交易。届时,股票简称将由*ST金科改回金科股份,股票价格日涨跌幅恢复为10%。

梳理可发现,企业正式被裁定受理重整的案例中,上市公司重整成功率高达100%。截至2023年末,近年来上市公司重整成功共118家,其中包括泸天化、长航凤凰、舜天船舶、盐湖股份、山子股份等,上述公司在重整完成后,经营困局得以化解,财务状况大幅好转,债务危机得以解除,公司重获新生。尚无在法院裁定受理之后因重整失败导致破产清算的案例,显示出远高于一般企业的重整成功率。

重整共识与重整价值

2007年实施新的《破产法》以来,三种破产手段之一的破产重整逐步成为市场共识,尤其在挽救上市公司运行中成为行之有效的手段。

事实上,上市公司往往具有一定经济规模和社会影响,一般是各行业较为优秀的企业,拥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有较大存续价值;通过政府、法院和证监部门协作,用破产重整替代破产清算,更有利于优质企业突破难关、获得新生,整体实现更大的社会价值。

据观察,上市公司重整呈现极高的成功率。2020年全国728件审结破产重整案件中,有532家企业重获新生,占比73.07%。相较之下,截至2023年末,中国已完成重整的上市公司共118家,其中尚无在法院裁定受理之后因重整失败导致破产清算的案例,显示出远高于一般企业的重整成功率。

其中重要的原因在于,除公司本身拥有的资产外,上市公司股票具有极大的流通价值,其偿债资源具有天然优势;同时,上市公司重整案件受多头严格监管与指导,重整投资人及债权人充分的利益博弈之下形成重整方案,重整方案可行性高。

金科重整得到多方认可与支持

具体到金科股份而言,2023年8月,金科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拟主动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并根据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相关要求推进预重整前期准备工作及制订重整方案。今年2月,金科正式向法院申请重整并取得立案,法院于4月10日组织召开听证会,参加听证的大部分债权人表示支持金科股份重整。如今,仅过去8个工作日,重整申请获批,证明金科股份的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得到了多方的认可与支持。

需要指出的是,作为重庆龙头民营房企,金科股份长期以来立足重庆、面向全国发展业务,2023年上半年公司仅在重庆销售额就占了集团四分之一,出于产业发展和地区金融稳定等方面考虑,其重整也因而更加受到所在地政府的关注与支持,并成立帮扶工作组,帮扶指导公司解决一系列重大问题。

与此同时,公司在主动申请破产重整前就与长城国富签订了《战略投资框架协议》。长城国富有意向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金科股份的预重整程序,双方共同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协调联系机制,目前已完成现场尽调工作。

作为上市公司,根据《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相关法院在正式受理上市公司重整案件前,应当提交关于上市公司具有重整可行性的报告、上市公司住所地省级人民政府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通报情况材料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上市公司住所地人民政府出具的维稳预案等。也就是说金科重整裁定受理,一定是得到了重庆市政府、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的认可和支持。

作为近年来A股首家正式进入重整程序的大型全国化上市房企,金科股份重整的成功率不仅引人关注,也让人期待。

(注:此文属于央广网登载的房产行业信息,仅供参考。)

编辑:安垚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长按二维码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