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良好消费市场环境,银川市就“五一”假日期间广告发布行为发布提醒告诫。

要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餐饮单位通过网络交易平台、点菜单等对所售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提供服务进行商业营销宣传,广告内容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食品广告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具有治疗作用。广告中不得使用“最高级”“最佳”“国家级”“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等用语,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和形象。“达人种草”“消费测评”“网红探店”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记者 倪会智)

编辑:胡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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