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惠农区民政局严格执行自治区民政厅下发的《关于提高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孤儿养育津贴标准的通知》和《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对2024年全区困难群众救助标准进行调整,让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红利。

此次调整后,城市低保由每人每月650元提高至69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60元提高到510元;机构内集中养育儿童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到1600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养育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2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1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30元。目前该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其中,城乡低保提标补发84.31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补发6.435万元,孤儿养育津贴提标补发2.04万元,合计补发资金92.785万元。通过财政"惠民一卡通"方式及时足额发放到城乡低保对象手中,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这次提高低保标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心和关爱,我们一定会铭记党的恩情,争取把日子越过越好。"园艺镇低保户李秀琴(化名)说道。

惠农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标准提高后,将坚持提标与扩面相结合,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坚决夯实兜底保障基础,加强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预警,强化专项资金监管,确保精准施策、规范管理,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着力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 马国珍)

编辑:胡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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