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呼和浩特1月18日消息(记者王秋蕾)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办公室举行《关于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领导力持续增强,“八有”“六个好”党组织占比超过80%;服务监管和培育扶持机制更加完善,社会组织结构布局更趋合理,自身活力更加充沛,作用发挥更加突显,获得3A(含)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占参评总数80%以上,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社会组织达到90%以上,稳定和带动就业10万人以上,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达到50家左右,品牌服务项目达到100个以上。

截至2022年底,内蒙古共有社会组织17260家,其中自治区本级1778家,盟市、旗县级15482家,净资产达95亿元,吸纳就业人数近8.15万人,拥有中、高级职称的9300余人。全区慈善组织共188家,其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52家。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广大社会组织按照核准的章程,充分发挥自身人才和技术优势,在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提供公共服务、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弘扬公益慈善精神、参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稳经济大盘、促进就业、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全区社会组织每年开展活动近3万余次、服务群众约125万人次,公益支出近4亿元,成为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全区有14家社会组织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5家社会组织被自治区评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兴安盟科右前旗蒙古族刺绣协会会长白晶莹,被评为“全国脱贫攻坚楷模”。

编辑:魏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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