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对近期审理的一起涉网恶势力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13名被告人因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妨害作证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至11个月不等,并处人民币24.19万元至2000元不等罚金,宋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这是准格尔旗公安局侦破的区内首例涉网恶势力犯罪案件,也是全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的一起典型案件。

据办案民警介绍,以宋某为首的涉网恶势力犯罪团伙结构清晰、组织严密,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由宋某统一指挥、管理,并按照其意志给团伙成员分赃。该团伙成员将自己伪装成新闻工作者,并在其注册的30多个网络自媒体账号撰写发布厂矿企业不实信息,再通过互相转发等方式扩大影响,迫使企业“花钱删帖”,大肆实施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活动。先后有30余家厂矿企业遭受该犯罪团伙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涉案金额达1200万元。特别是在煤炭保供、环保督察等期间,故意制造负面舆论,形成不良导向,严重影响当地法治化营商环境。

该案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整个犯罪链条、空间突破了传统犯罪的地域时空限制,渗透力强、波及面广、受害企业多,危害大,专案组民警辗转陕西、甘肃、山西、河北、河南及内蒙古等6省区25个市县调查取证,行程10余万公里,并成功抓获以宋某为首的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16人,破获刑事案件26起,为受害企业避免损失910万元,冻结涉案资金20.8万元,追赃8.35万元,为全国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和“打假治敲”专项行动再添战果。(王荣 丁琦伟)

编辑:魏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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