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司法之力,筑共治之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以能动司法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持续走深走实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近年来,达拉特旗法院抓实抓好诉源治理,积极探索矛盾纠纷产生、发展、演变规律及解决路径,依托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为指挥调度平台,进一步整合“综治、诉调对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劳动仲裁、司法调解”6方面资源和功能,推进“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智能化”深度融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让新时代“枫桥经验”绽放更耀眼的光芒。

制度“开源”迈进“门槛”下沉服务

“法庭审判工作不能只是坐堂办案,如果通过提升调解员的解纷能力,在矛盾纠纷激化前就化解掉,效果会更好。”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只要有空,达拉特旗法院白泥井人民法院庭长刘靖就会到辖区各处看看。

正值春耕时节,白泥井法庭在开展法官下沉工作中排查发现,吉格斯太镇某社村民在浇灌时因看护不到位,淹了临社170余亩土地,导致临社延误了播种时机,两社之间多次沟通均未解决问题。为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庭干警联合人民调解员多次走进田间地头,从法、理、情的角度,以“拉家常”的方式,与两社村民耐心细致地沟通交流,提出新的种植方案后,进一步协商赔偿问题,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握手言和。

2023年以来,达拉特旗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建立“村社吹哨,法官报到”工作机制,出台《“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组织设置和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嘎查村(社区)3次劝调,苏木镇(街道)2次联调,旗级1次终调”的旗级“321”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下沉“法律咨询、法律支持、调解指导、司法确认、普法宣传”五项职能,将司法需求响应范围扩展至基层村(社区),打造“党委指挥—包村干部、苏木镇办网格员、村“两委”班子、调解员具体办理—辖区企业同步覆盖—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层站所指导参与”的递进解纷模式,截至目前,累计下沉法官444人次,化解矛盾纠纷217起。

治理“根源”贴近“心坎”联动解纷

“这3000亩土地荒着,眼看今年就要种不成了,村里人还不知道该咋办,哎!”一见到法官,白泥井镇某村一社村民陈亮(化名)就倒起了苦水。

达拉特旗法院法官现场调解纠纷(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供图)

早在2008年,白泥井镇某村一社通过全旗农业综合开发改造项目进行了土地整合建设,耕地基本实现“集零为整”,建成3000余亩高标准农田,并将成片耕地承包给外来企业,企业和村民结为利益共同体,年底村民可享受分红。

但近几年出现少数村民以“土地多少不均”为由,欲打乱过去承包经营的模式,导致两方村民各执一词,争论不休。眼看纠纷即将扩大,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白泥井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来到法院希望能从专业角度解决纠纷。

达拉特旗法院法官现场调解纠纷(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供图)

“土地纠纷是基层治理矛盾纠纷中化解难度最大的,化解矛盾纠纷,需要改变老百姓的传统观念。”在掌握该宗土地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后,承办法官带领团队联合镇政府、镇委政法委、镇派出所、司法所等多方力量,前往白泥井镇某村一社召开全体村民大会,进行诉前调解,发挥协同效应,向百姓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了“维持农业综合开发改造后的高标准农田‘统种共富’”的一致认识。

达拉特旗法院辖区内人口较多、百姓多以农业为生,矛盾纠纷多发于基层村社,主要集中在涉土地等领域,土地纠纷呈现矛盾尖锐、季节多发、调解化解难度大、生效裁判难以有效执行的特点。

基于此,今年3月27日,达拉特旗法院指派一名员额法官专职处理土地纠纷,由1名审判员、2名专职特邀调解员、“N”个苏木镇司法调解员组建成立土地纠纷联动调解团队,推行土地纠纷“调立审”一体化解模式,实现“土地纠纷”案件调解、立案、诉讼一体联动。团队成立以来,共计参与处理纠纷6件,全部圆满化解。(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供稿)

编辑:刘晓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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