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需要尊重消费者隐私,直播宣传引流也不能侵犯消费者肖像权,否则这种营销手段只会弄巧成拙,最终失了市场。”

悠闲地泡温泉

却突然发现

自己成了别人手机屏幕上的“风景”?

商家为了营销

直播游客泡温泉的画面

这是最近发生在婷婷(化名)身上的一幕

婷婷经了解后得知

原来是消费所在的温泉度假村

为了进行营销吸引游客

在顾客不知情的情况下

把度假村内游客们正在泡温泉的画面

现场直播出去了

“后来我去找商家说不想露脸出镜

商家就把包含我画面的视频删除了

但是我看到他们后来还在继续直播拍别人”

婷婷说,“太可怕了

估计其他人还不知道自己穿着清凉

却被那么多人在屏幕前‘围观’”

事实上

这类商家利用消费者

真实消费场景引流的现象并不鲜见

网友:感觉被冒犯!

记者发现

社交媒体平台上有不少消费者

吐槽自己在用餐、健身、逛景区购物时

被商家现场直播

更有一些网友担心自己的隐私被泄露

商家:未对顾客造成实质性损害

面对众多消费者的质疑和批评

部分商家回应称

直播是为了更好地展示消费场景

在被问及是否会向顾客征求入镜同意时

某商家主播称

“不可能每个人都去问一下”

还强调他们在直播过程中

并未对顾客造成任何实质性损害

律师:消费者可通过多种方式维权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程向辉指出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

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部分商家为了扩大宣传

提升销售业绩

在公共场所通过直播或者短视频形式

展示消费场景本无可厚非

但如果未经消费者同意将其入镜宣传

这就涉及公民肖像权、隐私权等保护问题

程向辉律师表示

当消费者发现自己被迫直播入镜时

可及时与商家沟通并要求其删除相关内容

若商家不予配合

消费者有权通过向相关部门投诉、

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

强制商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不顾客人隐私的直播是弄巧成拙

商家通过短视频或直播形式

展示消费场景、宣传推广自家产品

本身无可厚非

但也需要分场合、分时段

不顾顾客隐私在温泉店、游泳馆等地直播

怎能不惹人反感?

消费者花钱消费

也是图一个休闲放松

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

随意让消费者入镜已经对其造成困扰

商家还需要尊重消费者隐私

直播宣传引流也不能侵犯消费者肖像权

否则这种营销手段只会弄巧成拙

最终失了市场

来源:央广网综合法治网、网友评论等

本期编辑:毛嘉淇 黄玉玲

编辑:郑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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