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是系统工程,要讲法规,也要看传统习俗、世情世理,不能为方便管理而顾此失彼,更不可“一刀切”。”

近日

“南通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一事

登上热搜榜

引发网友热议

南通禁止制造、销售

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3月26日

南通市发布

《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通告》

要求全市范围内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

冥币纸钱、纸扎实物等

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通告称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

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

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没收

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

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全文↓

此外,南通市民政局

还联合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发布了《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

提到要“树立和提倡‘厚养礼葬’观念

不铺张、不攀比

以简洁朴素的方式祭祀逝者”

“采用鲜花祭扫、植树缅怀

书写寄语、网络追忆等

绿色环保方式

祭奠先人、感念先辈”

多地曾出台相关政策

记者搜索发现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公开资料显示

近年来多地出台推进文明祭祀移风易俗

禁止制造、销售

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相关政策

比如《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三章第十五条指出

禁止在丧事活动中摆放、焚烧冥币

和纸人、纸马(牛)等

扎糊的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或者从事扮巫婆、神汉等

封建迷信活动

《兰州市殡葬管理办法》

第四章第二十二条亦规定

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纸钱、纸扎等殡葬用品

《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指出

殡葬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对殡葬服务场所中妨害公共秩序或者

抛撒、使用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

应当予以劝阻、制止

《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第七条也提到

禁止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祭奠物品

《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

禁止制造、销售阴币、冥币、纸扎等

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禁止在火葬区

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规定

“禁止制造、销售冥币、纸扎实物等

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

还“禁止在城市街道、居民住宅区等

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

禁止播放或者吹奏哀乐

禁止抛撒、焚烧冥币、纸钱”

网友:这是传统!

对此,很多网友表示

“这是传统”

也有网友认为

“换种纪念方式也好”

禁售冥纸、冥币

是否有法可依?

据媒体此前报道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介绍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禁售冥币冥纸

在不违反上位法的情况下

政府可以制定部门规章

但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

以及人民群众的看法

保证规则的实施能够最大限度符合群众期待

根据我国《殡葬管理条例》规定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

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

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

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而何为“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该法并未解释说明

“纸钱冥币”是否属于封建迷信用品?

对此,民俗学家赵书表示

“封建迷信”涉及如何定性

是否符合现代社会的要求

不能随意下结论

“比如售卖过程中有骗钱行为

那可能就涉及迷信”

关于是否需要禁止售卖

赵书认为要建立在一定前提之上

“从安全防火的角度来说,需要禁止”

但在推行绿色祭扫的过程中

习惯改变需要时间

对于传统祭祀的改变不应硬来

城市管理要讲法规

也要看传统习俗、世情世理

在清明节扫墓祭祖

这是我们中国人

自古以来追思缅怀祖先的方式

在人们日常观念里

焚烧冥纸只是祭扫中的一个环节

跟献上鲜花之类表达感念的行为是一样的

谈不上是封建迷信

有关部门可以倡导人们

通过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

绿色环保的方式祭奠先人

不该以“封建迷信”为由

简单粗暴禁止人们焚烧冥纸

甚至处罚制造、销售冥纸的商户

这样的管理是机械式、不切实际

缺乏人情味的

应该慎重对待

城市管理是系统工程

要讲法规

也要看传统习俗、世情世理

不能为方便管理而顾此失彼

更不可“一刀切”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央广网综合扬子晚报、大皖新闻、网友评论等

本期编辑:蔡梦雨 陈锐海

编辑:顾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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