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13日消息(记者蒋勇)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在今年全国两会上,金融监管体系调整是热门议题,更是金融领域全国人大代表最关心的大事之一。经济之声两会特别策划《他们眼中的国计民生》,本期推出“金融篇”:改变多头、分散的金融监管格局,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日前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改革方案明确,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案还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全国人大代表田轩(受访者供图)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说,保护好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次金融监管体系调整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体现了国家对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是以人民为中心的金融发展观的集中体现。”

田轩说,我国金融消费者中95%以上是中小个人投资者,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相对比较淡薄,投资者的专业知识比较匮乏。改变多头、分散的金融监管格局,更有利于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田轩说:“过去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是按监管对象分类,分散在各个部门。央行下设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是开展央行职责内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工作,主要是针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银保监会的消保局主要是为负责银行业和保险业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来设的。证监会下设的投资者保护局,主要是负责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的保护工作。”

田轩认为,这次机构改革有望改变先前 “九龙治水”的局面,形成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合力,“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层出不穷,产品和服务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过去分散式的监管或者说分业监管面临着监管标准不够统一、重叠监管、监管真空、监管手段不够丰富等问题,客观上会造成监管的套利,增加金融消费者维权的成本。今年机构改革方案,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整合到新建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建立一个协调统一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合力,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田轩还建议,为了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完善集体诉讼制度。

田轩说:“作为成熟资本市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集体诉讼制度是在监管后端充分调动所谓的‘沉默的大多数’,对资本市场各方特别是上市公司产生强有力的威慑。当企业出现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或内幕交易等对中小投资者利益有巨大损害的违法违规行为时,集体诉讼制度是对中小投资者非常好的保护。目前我国的集体诉讼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广大投资者还是没有办法有效维权。应该增加普通投资者发起诉讼的激励机制,鼓励自发发起诉讼,后转而由代理人发起集体诉讼。”

编辑: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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