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1日消息(记者 费权)因身体出现红疹寻求治疗,却被宣称“综合性国家正规三甲老医院”的机构误导,接受无病症指征的过度治疗并支付6万余元医疗费——这是林某与北京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的核心始末。

11月11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召开涉医疗领域消费欺诈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以上案件明确非医疗美容类的消费型医疗纠纷,在符合“营利性机构、费用全自费、非强制缔约”条件时,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法”),医疗机构构成欺诈需承担“退一赔三”责任,为破解医疗消费维权难题提供了清晰司法指引。

患者轻信“三甲”宣传就医

术后无改善反遭高额收费

2023年5月,林某因身体出现红疹不适,通过网络搜索联系到某医院。咨询过程中,该医院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林某,其为“综合性国家正规三甲老医院”,让林某对医院资质深信不疑。随后,林某前往该院就诊,医院诊断其患有皮肤丘疹、炎症等病症,制定了激光磨削术等四项诊疗方案,林某接受治疗后又多次复诊,累计支付医疗费61963元。

然而,治疗结束后林某的身体症状并未得到任何好转,反而支出了高额医疗费用。2023年10月,行政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核实该医院实际仅为一级医院,并非其宣称的三甲医院,其工作人员对林某的咨询作出了不真实答复,被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

意识到自身权益受损,林某将该医院诉至法院,主张医院存在虚假陈述、诱导消费、过度治疗等欺诈行为,要求退还医疗费62063元,并按三倍标准赔偿186189元。

法院认定构成双重欺诈

消保法适用范围突破医美局限

北京三中院在审理过程中,针对林某提出的“过度医疗”主张,依法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因技术条件限制,鉴定机构终止鉴定。为查明事实,法院邀请医疗专家进行现场咨询论证,结合在案证据最终认定,该医院在对林某的诊疗中,针对“炎症”的治疗缺乏病症指征,属于诱导林某接受不必要治疗、支出不必要费用的过度医疗行为。

法院进一步指出,林某所患病症不属于急危重症,其与医院自愿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而该医院系营利性医疗机构,所有医疗费用均为自主定价,林某全程自费未使用医保,该就医行为与消费行为性质一致,双方形成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属于消费关系,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法院最终认定,该医院存在双重欺诈行为:一是虚假陈述医疗机构执业资质,误导林某选择就诊并接受诊疗方案;二是诊断依据不充分,在无相关病症指征的情况下违规治疗并收费,构成欺骗消费者。据此,法院判决支持林某的诉讼请求,医院需退还医疗费并支付三倍赔偿。

案件凸显三大核心亮点

司法护航消费型医疗安全

作为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之一,该案的判决不仅维护了个体患者的合法权益,更凸显出多重法律与社会价值,成为北京三中院规范医疗领域消费秩序的重要缩影。

据介绍,长期以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医疗纠纷中的适用多集中于医疗美容类案件,而该案明确判断医疗服务是否适用消保法的核心标准并非是否属于医美服务,而是是否属于“自主定价+意思自治”的市场交易行为,只要满足“营利性医疗机构、费用全自费无医保兜底、非强制缔约医疗服务”三个条件,即便是非医美类医疗纠纷也可适用消保法调整,打破了“消保法仅适用于医美”的认知局限。

同时,该案还清晰界定了两类典型医疗欺诈行为的认定逻辑——一是虚构医疗机构资质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决策,二是虚构病情、过度医疗在无诊疗必要的情况下诱导消费,法院通过专家咨询等方式突破举证难题,为类似隐蔽性强、取证困难的医疗欺诈案件提供了审理思路。

此外,该案依法适用“退一赔三”惩罚性赔偿,既体现了对医疗欺诈行为的严惩,也平衡了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北京三中院在审理中坚持“公平公正”导向,明确“欺诈”需以“故意误导+错误意思表示”为核心要件,既不纵容医疗机构的欺诈行为,也避免“一刀切”式定责,既保护了消费者弱势地位,也为医疗机构划定了经营红线。

医疗消费纠纷呈上升趋势

法院多措并举筑牢维权防线

新闻通报会还透露,2022年1月至2025年10月,北京三中院共审结医疗纠纷案件310件,其中涉消费欺诈案件59件,案件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此类案件主要集中于营利性医疗机构,欺诈行为呈现多样性,包括虚构机构及医生资质、虚假承诺效果、夸大病情过度医疗等,且患者举证难度较大、维权成本较高。

针对这些特点,北京三中院在审理工作中形成了一套成熟的裁判规则:合理确定消保法适用范围,明确三类适用情形;精准适用惩罚性赔偿,区分欺诈与一般违约、侵权行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说理,引导医疗机构诚信经营。此次发布的6起典型案例,涵盖皮肤病治疗、口腔正畸、医疗美容等多个领域,全面回应了医疗消费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北京三中院副院长朱平表示,法院将继续加强涉医疗领域消费欺诈案件审判工作,密切关注医疗服务行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通过司法裁判督促医疗机构依法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更有力的权益保障。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接受医疗服务前应核实机构及医务人员资质,警惕虚假承诺和过度医疗诱导,遇纠纷可通过公证等方式固定证据,依法主张权利。

编辑:谷欣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长按二维码
关注精彩内容